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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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8

来源:中国证券网

  据农业农村部6月1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对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应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基础设施和健康养殖模式、依法规范管理,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总体部署,制定管理办法、统一标识、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等,以及总体监管等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示范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农业农村部审定,并发文将其调整出国家级示范区名单:发生重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重大水产养殖污染环境事故的;定期复验不合格的;年度考核报告建议调整出名单的;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突出,经核实后确实存在产品质量和养殖环境等严重问题的;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